為了證明這段經(jīng)歷的可靠性,任青春提出了4個論據(jù):
1、自己第一次聽父親談及此事時,才六七歲,母親臉上那不耐煩的神情表明,此事早已是老生常談,如果不是真實事物強烈地刺激了老人,他不會把這個故事一講再講。
2、父親是一個老黨員,為人誠實厚道,絕非信口開河之輩,他不信鬼不信神,思想開明,上個世紀40年代,他第一個帶領群眾拆廟砸神像,若不是親眼所見之事,父親斷不會反復陳述。
3、當年自己在肇源縣的小旅社中住宿,一老人談及同一起事件。
4、任殿元老人在松花江南岸看到的那條身長10多米的黑龍“像一個大馬蛇子”,馬蛇子為蜥蜴的俗稱。令人驚訝的是,甲骨文中某些“龍”字的寫法,看上去酷似蜥蜴,新石器時代的一些彩陶紋飾也是如此形狀。如果不是親眼看到了“龍”,文化程度只有初小的任殿元,怎么可能認識“龍”字的甲骨文字形?
古籍中不止一次記載了古代的“墮龍”事件,其描述與父親所講的大同小異,父親又怎么可能知道那些連專家、學者都未曾提起過的散布在古籍中的關于“墮龍”的具體描述呢?
許多人都在以科學的態(tài)度看待此事。為了考證任殿元老人所述的真實性,以《上海灘》雜志社編輯馬小星為代表的一些人還進行過實地調(diào)查。
1992年,馬小星列了一個科學調(diào)查提綱,委托任青春對任殿元的陳述進行了詳細考證,結果又確認了“掉龍”事件的一些細節(jié)。任青春給任殿元看了許多種類的恐龍、鱷魚的圖片,結果老人對異齒龍(一種恐龍)的圖片表現(xiàn)出一定的興趣。他認為,如果把這個動物背上的帆狀物去掉,看它趴在那里的樣子倒有幾分像自己見到的“黑龍”,只不過“黑龍”的嘴是閉著的,嘴形像鲇魚,嘴邊有須子,頭上聳起角,脖子還要略長一些,極像馬脖子,且全身長滿了魚鱗。1992年10月,哈爾濱出版社的戴淮明受馬小星的委托,到任殿元家中、松花江南岸的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區(qū)(陳家圍子后歸此市管轄),大致確認了已于上個世紀60年代被遣散的陳家圍子村的原址。
1994年春,馬小星親自到肇源縣調(diào)查,收獲頗豐:找到一位目擊過“掉龍”事件的大娘,但她所說的事件與任殿元所說之事的時間、地點不同;在被訪問的數(shù)十人中,有不少老人證實松花江南岸確實發(fā)生過“掉龍”事件,而且確實發(fā)生在偽滿時期,也確有偽村長陳慶其人,一位當年與陳慶同住一村的老大娘甚至作證,當年陳慶本人就親口說過他率眾救龍的事;類似任殿元所說的“掉龍”事件,在肇源、扶余境內(nèi)不止發(fā)生過一兩次。
同是1994年春,肇源縣古恰鄉(xiāng)文化站站長崔萬祿受馬小星之托到扶余區(qū)風華鄉(xiāng)調(diào)查,又找到一位自稱目睹過“掉龍”事件的老大爺,而且許多人都證實了陳慶組織大家救龍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