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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爾濱機場恐怖事件真相,實則一場反恐演習(造謠者被抓)

二、實則一場反恐演習,造謠者被抓

民警告訴記者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》第二十五條之規(guī)定: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;情節(jié)較輕的,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:

(一)散布謠言,謊報險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;

(二)投放虛假的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;

(三)揚言實施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。

編造虛假信息,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,在信息網絡上散布,或者組織、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,起哄鬧事,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,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(四)項的規(guī)定,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。

夏某身為微博大V博主,未經核實就發(fā)布重大事件的不實信息,雖然后來自行刪除并澄清事實,但在信息公布期間已造成嚴重、廣泛的社會影響,因此對其處以拘留7日并處500元罰款。

網警提醒網民,要保持理性,切莫隨意杜撰、編造、傳播,做到不信謠、不造謠、不傳謠。這類未經核實的消息網友不要輕易轉發(fā),面對網絡紛繁復雜的各種消息網友要學會辨別,在轉發(fā)時對內容進行查詢,如果覺得有疑點應及時向警方報告核實。公安機關將對編造傳播網絡謠言,擾亂公共秩序,破壞社會和諧穩(wěn)定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決依法打擊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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