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的司官一般指的是布政使和按察使,他們在社會中擔負著重要的職責與角色。雖然兩者都屬于司官,但他們的級別卻存在差異。布政使被尊為二品,而按察使則是正三品。這種等級差距不僅僅是個人職位的不同,更意味著權(quán)力與地位的截然不同。
那么,布政使與按察使究竟存在著怎樣的關系呢?是上下級的關系,還是同級的合作關系呢?
十分微妙的關系
明代的布、按二司是朱元璋在位期間創(chuàng)立的。當時為了平衡地方勢力,他設立了各省的都指揮使司來負責軍事事務,布政使司負責民政事務,按察使司則負責刑獄管理。這就是明代的“三司”體制。
在明代前期,這三個司共同組成了最高領導機構(gòu),對于重大政務需要聯(lián)名上奏朝廷。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,朝廷發(fā)現(xiàn)布政使和按察使經(jīng)常意見不合,為了推卸責任時而互相推諉。因此,朝廷后來設立了巡撫一職。
需要說明的是,明代各省并不都設有巡撫,一些省份的布政使仍然是該省的最高領導官。而且明代巡撫的編制屬于京官,所以即使設立了巡撫,布政使仍被認為是該省的地方領導,地位高于按察使。
到了清代,情況發(fā)生了變化。各省的巡撫成了地方封疆大吏,而布政使和按察使則被降為督撫的屬官。雖然職責沒有發(fā)生變化,但地位大大降低了。
如果將其與現(xiàn)代情況進行對比,可以將清代的巡撫類比為省委書記兼省長,布政使可以理解為常務副省長,而按察使則是省政法委書記。
我們知道,常務副省長和政法委書記一般都是省委常委,屬于副部級干部。因此,他們之間并沒有上下級關系,地位差距也不是十分明顯。清代的布政使和按察使被并列為“二司”,大致上也能說明兩者之間的平行關系。
這樣的變化不僅僅是政治體制的演變,更關乎著地方治理的改革。通過對過去的歷史回顧和對比,我們可以更加細致地了解布、按二司的作用和地位,進一步探尋地方治理的變革之路。
布政使職掌更為重要
在中國封建社會,布政使和按察使都是官員中的高級職務,但從權(quán)力和地位的角度來看,布政使顯然更加重要。布政使負責管理一個省的行政事務,管理財政預算,執(zhí)行政令,并對下級州縣進行考核。而按察使則負責處理一個省的刑名案件和驛傳事務?梢哉f,布政使在封建社會的稅收和國家事務中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,他們的權(quán)力和責任要比按察使更大。
在雍正時期,密折制度得到了廣泛推廣,并不僅僅局限于督撫一級,而是下放到了布政使和按察使這兩個層級。根據(jù)文獻記載,各省的布政使在法律上被賦予了密折的權(quán)力,而按察使則不是標準配置。這也表明,朝廷對布政使的重視程度更高,甚至希望他們監(jiān)督和制約督撫的行為。
衡量一個地方官員的權(quán)力和地位,品級固然重要,但與皇權(quán)直接交流的能力也是至關重要的。就從這個角度來看,布政使勝過按察使。此外,清代地方官員的晉升有著嚴格的程序,對于任何職務的空缺,都有規(guī)定應該由哪些人來補任。
例如,如果巡撫職位空缺,布政使、內(nèi)閣學士、副都御史等才有資格晉升;而如果布政使職位空缺,則通常不會調(diào)派京城官員來填補,而是規(guī)定只能由按察使晉升升任。
這也表明,雖然布政使和按察使在職務上處于同一層次,但由于品級和職能的不同,按察使要想成為地方大員,必須通過布政使這個"門檻",否則就會被認為缺乏擔任督撫職務的條件。
也會有特殊情況
在各個省份,布政使和按察使的差異并不明顯,他們都在督撫的領導下開展工作。然而,如果督撫有意偏向某一方,那么他們的地位就會受到影響。
舉個例子,咸豐七年,江蘇省的江蘇按察使王有齡和布政使徐有壬就是這樣的例子。然而,這兩位官員的命運卻截然不同。江蘇的總督何桂清和王有齡有著密切的關系,王有齡依仗著總督的支持,對徐有壬視而不見,并總是喜歡搶風頭。徐有壬長期受到壓制,他內(nèi)心的憤怒終于無法忍受,于是他上書彈劾王有齡,指責他插手錢糧事務。
朝廷得知地方官員之間的不和,便發(fā)文詢問總督何桂清的看法。雖然何桂清為王有齡辯護,但他也知道兩人之間的矛盾太深。在他的推薦下,王有齡被調(diào)任為浙江布政使,不久后又調(diào)任為浙江巡撫。
徐有壬對此事耿耿于懷,但他也明白官位高者壓制住官位低者。他將這筆賬記在了心里。然而,罪有應得,太平軍攻破江南大營后,駐扎在常州的何桂清棄城逃跑,一路逃到蘇州。
這時,徐有壬已經(jīng)升任江蘇巡撫,他以何桂清“棄守城池”的罪名拒絕他入蘇州城。咸豐帝去世后,朝廷沒來得及處理何桂清的問題。等到慈禧垂簾執(zhí)政后,何桂清被問斬,成為慈禧掌權(quán)后第一個被殺頭的地方官員。
其實,類似的案例還有很多,但這里不一一詳述。這些故事無非是要說明,清代的布政使和按察使只是在品級和分工上有所不同,他們之間并不是上下級的關系。
然而,有一點是明確的,清代從未出現(xiàn)過按察使能夠越過布政使升任巡撫的情況,這正是清代官制中的奧妙之處。